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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台越端午文化節 動平會籲「吃粽不吃狗」

動平會LOGO

 

 

 

 

本篇文章與社團法人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TAEA)合作刊登

撰文、攝影/Asuka Lee

今年6月4日、5日連續兩天於桃園舊火車站舉辦的「105年桃園台越端午文化節暨2016越南文化展」,長期致力以柔性宣導方式提倡動保的社團法人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以下簡稱動平會),亦把握機會在活動現場設攤,並找來多位越南留學生擔任工作人員,向參加活動的越南勞工、新移民、學生宣導告知在台灣殺害狗類、吃狗肉的後果及法律懲處。

2016年「桃園台越端午文化節」於6月4日、5日於桃園舊火車站舉辦,動平會亦把握機會,於活動會場設攤宣導。(Asuka Lee攝)

端午佳節是台灣民眾享用美味粽子的時節,雖然越南人也過端午,但在這天沒有吃粽子的習俗,而是喝糯米酒來慶祝佳節;然而就算「每逢佳節倍思親」、無論再怎麼想念家鄉味,在台灣只要殺害、食用狗類就會違反《動物保護法》,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動平會呼籲越南朋友們:這天倒不如入境隨俗,看表演之餘,還是以吃粽子來取代狗肉吧!

當日趁著活動表演空檔,動平會越南工作人員梅氏賢與阮氏玉霞走上舞台,以越語向台下觀眾陳述台灣法律對動物保護的相關規定,並祭出有獎徵答邀請兩位民眾上台回答問題:「在台灣殺害狗類會被懲處多少罰金?」「新台幣10萬到100萬!」「那還有什麼刑責?」「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哇,後果十分嚴重!」被請上台的男性民眾用雙手在胸前比了個叉叉:「千萬不能在台灣吃狗肉!」

動平會越南工作人員阮氏玉霞(左)及梅氏賢(中),利用活動空檔上台宣導動保法規。(Asuka Lee攝)

來參加活動的元智大學財金博士班越南學生黎文雄來自河內,目前來台灣唸書一年多,他在故鄉曾有吃狗肉的經驗,不過剛來台灣時,就聽到其他越南朋友轉述:有群越南勞工殺害狗類被台灣警察抓到,不但被罰勞動服務,還被飼主要求去跪在狗的墓前道歉,得不償失,因此他深深記得不能在台灣殺狗、吃狗的規定。

元智大學越南學生黎文雄(左)聽朋友轉述,曾有越勞在台灣吃狗肉下場悲慘,讓他銘記在心。(Asuka Lee攝)

此外,由於活動地點距離桃園後站的越南商圈十分接近,動平會工作人員索性拿起文宣品,走進火車站售票處及後站商圈做宣導,受到路上許多越南勞工的熱烈回應;無論是在小吃店裡聚餐的,或是蹲在路邊聊天的,都願意耐心聽工作人員們講解動保法律的相關規定。在瑞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越勞鄧洪達,一邊抽水菸一邊講:來台灣後,所有越南人都互相告誡不能殺狗吃狗,不然會坐牢、罰錢。另一位女越勞丁氏芳則說:狗肉留在越南吃就好,在台灣她不想冒著丟掉工作、甚至被遣返回國的風險,去做犯法的事情。

越南勞工鄧洪達(右)表示,來台灣後所有越南人都互相告誡不能殺狗吃狗,不然會坐牢、罰錢。(Asuka Lee攝)

工作人員們在一間服飾店外遇到一位熱情的越南人武庭零,他在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翻譯,主動向志工們要了許多文宣品,說要帶回工廠發給其他越勞。武庭零說,自己本身就有養一隻溫馴的大狗,因此他把狗兒視為夥伴、朋友,完全不會想去殺狗甚至吃狗肉,而他們工廠的管理十分嚴格,至今尚未聽說有公司內的越勞觸法。

當天活動約於傍晚5點落幕,動平會工作人員檢視一天的工作績效後,隨即收攤結束,養精蓄銳準備參與下一次的越南活動,期盼在持續不斷的宣導之下,未來再也不會發生越勞殺狗的案件。

越南人武庭零在臨近工廠擔任翻譯,主動向工作人員要了許多文宣品,他表示本身狗,不可能殺害自己的伙伴。(Asuka Lee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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