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圖說:「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代表於10月3日在立法院中興樓召開記者會,抗議近期《國籍法》修法對新移民所造成的不公平,(南洋台灣姊妹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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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召委黃昭順委員於9月30日於召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第二次朝野黨團協商,但協商因民進黨委員全體不出席會議而流局。「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以下簡稱「移盟」)於10月3日10點半在立法院中興樓舉辦記者會,嚴厲批評藍綠兩黨,因為惡鬥犧牲新移民權益,並反對兩黨使用卑劣政治手段,來分化新移民。同時再次重申「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初審時通修法版本的荒謬性。
2012年九月,移盟推出「國籍法」民間版本,進行立法遊說,希望使婚姻移民歸化條件放寬,並修改制度上不合理之處,解決移民在歸化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包括容易成為無國籍人的困境。但2016年六月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初審版本,看似更照顧新移民,實則在歸化相關規定上將新移民當成嫌疑犯,不斷進行檢查與排除。
移盟認為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沒通過陸配取得身分證由居住6年改成4年,還要加考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這是對於陸配人權的退步,也造成陸配與外配之間的分化。另外「國籍法」仍以抽象空泛「無不良素行」字眼,用道德審查標準無限上綱其行政裁量權,家暴喪偶、單親扶養子女等外配在歸化時仍無放寬,移民公職與參政權、撤銷國籍年限也未改變,兩大與移民息息相關的法案,不但未接納移民團體對於初審的意見,且在藍綠惡鬥下而停止。
婦女救援基金會研發部主任白智芳表示,對於這次兩岸條例及國籍法等攸關新移民權益的重要法案之黨團協商,由於政黨之間的惡鬥、杯葛而流會,部分立委或黨團,只考量自身利益,把新移民權益當作鬥爭的籌碼工具。以國籍法第四條特殊歸化為例,移民團體多年來不斷呼籲,受暴而離婚、喪偶,及單親撫養未成年子女等較弱勢處境的新移民,在申請歸化的條件應鬆綁,如嚴苛的財力證明。此次移民家庭權益的法案,因政黨之間的惡鬥而被犧牲,未能完成協商 ,初審也未能採納移民團體之建議,各黨團及各立委儘速再次召開協商討論,不應分化外籍與大陸籍新移民的身分與權益。
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肖小翠認為,陸配身份證相關的「6改4法案」於2011年底送至立法院,此法案在立院躺了六年,雖然政黨已輪替,但在陸配權益的法案不但沒有前進,反而大倒退,除了申請身分證年限仍維持6年,還要加考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且與外配權益相關的國籍法,同樣歷經執政黨藍綠變更,至今毫無結果。如果執政黨與在野黨真正願意改善新移民處境,應將目前所有對新移民不友善的法令一併修改,達到真正的陸配、外配平權,陸配、外配應一樣4年拿身份證 、一樣沒有財力證明、一樣不需考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一樣不需強制放棄原籍就能取得身份證、一樣取得身份證就有參政權,移民權益不應該被藍綠政黨當成政治籌碼。
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洪滿枝表示,身為新移民,在台灣生活多年,也非常認同台灣。但多年參與修法經驗,所感受到藍綠立委和官員帶頭歧視新移民,壓迫與剝奪新移民基本的生存權益。就像此次黨團協商,因為兩黨的惡鬥協商停止,在內政委員會初審的國籍法,也未採納移民團體建議。以國籍法第19條為例,台灣政府要求移民拿台灣國籍要放棄母國國籍,但是在5年內又有權力撤銷移民的國籍,明顯是台灣政府在製造無國籍人球,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但此惡法,在六月初審時居然沒有縮短年限,在實質上仍然維持五年。洪滿枝認為,國籍是每個人基本權利,有身分代表國家給予人民基本的保障,此種撤銷國籍制度,違反人權應有的保障,是一種歧視的作法,嚴重奪取移民的生存權,應將國籍法第19條予以刪除。
台灣現行法規對中國籍新移民及其他國家新移民採用兩套作法,一般新移民只要在台灣居住滿四年即可申請台灣身分證,中國籍新移民則要六年。圖為在台北經營服飾店的中國新移民馬小玲。(葉奕緯拍攝)
綜上,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老師再三強調,目前藍、綠兩黨惡劣的手段就是拿兩大法案分化移民團體,將關係新移民陸配、外配重大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相互箝制,忽視外配、陸配移民權益的衡平,在管控、限制上一併壓縮。廖元豪老師直說,藍、綠兩黨為了自身政治利益讓移民權益向下沈淪-「比好的沒有,比爛的一起」,並呼籲修法的進步性就在於要往好的地方讓移民權益平等,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六年改四年,修正「國籍法」裡對外配實質權益的保障,請兩黨儘速重啟協商,帶著對新移民的選前承諾,落實對新移民權益的促進。
移盟再次要求蔡英文總統實踐競選時「保障新移民有更平等、更公平的待遇與福祉」、「多元平等、尊重包容」等承諾,也呼籲身為在野黨的國民黨更應積極監督政府,發揮在野黨的角色與功能,兩黨都不應拿移民權益作為政治籌碼,政府應提供移民友善安全的環境,修改其不公平的法律與制度。因此,移盟團體提出相關訴求:
一、終止分化新移民,外配、陸配應平權。
二、移民法案不互卡,藍綠兩黨惡鬥不應犧牲移民權益。
移盟參與團體(依筆劃排序):
大武山文教基金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夏潮聯合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協談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勞動人權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關愛之家協會、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Migrante International- Taiwan Chapter
移盟顧問(依筆劃排序):
王增勇副教授(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夏曉鵑教授兼任所長(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陳宜倩副教授兼任所長(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曾嬿芬教授(台大社會系)、廖元豪副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賴芳玉律師、藍佩嘉教授(台大社會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