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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抗爭現場:惡法使移工背負「逃跑」惡名,撤銷逃跑遙遙無期

撰文、攝影/彭政添

7月28日上午,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領著近百位移工前往勞動部召開記者會,有些是來自移工庇護中心、有些是台灣移工聯盟的成員、也有些是來自移工的宗教團體,他們在此集會為的是抗議《就業服務法》中不合理的條例,為那些受法律迫害的移工發聲。

《就業服務法》第56條是關於註記成「逃跑外勞」相關條例,詳細條文為:「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但受聘僱之外國人有曠職失去聯繫之情事,雇主得以書面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執行查察。

勞工團體與移工聚集在勞動部前抗議《就業服務法》的不合理條款。(彭政添拍攝)

 

法條淪為報復或牽制移工的手段

根據條例,雇主只需要書面向相關機關通報,就可以將一位移工冠上「逃跑外勞」的惡名,而在註記為逃跑之後,移工的人身自由、工作權、居留權及跨國移動權全都被剝奪,至於相關機關會不會查證移工逃跑是否屬實,卻令人懷疑。這條法規儼然成為了雇主對付勞工的手段,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批此為「蓄奴條款」,要求立即修法。

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阮文雄神父(持麥克風者)陪同受害移工出面。(彭政添拍攝)

受害的女性移工(右)出面說出她被雇主誣賴成逃跑移工的經過與心情。(彭政添拍攝)


難以取消逃跑註記的緊箍咒

移工只要一被註記為逃跑後,就難以取消。即便雇主主動撤銷,在數十天至數個月的調查與文件往返,移工都必須待在安置中心等待,失去了人身自由與工作權,這段期間對移工的身心折磨及移工的薪資由誰來負責?

從去年10月開始,針對數個個案召開記者會,勞動部允諾會解決問題,然而法令至今仍未修改,那些沒有逃跑動機更沒有逃跑事實的移工仍在安置中心苦苦等待,而勞動部只一句「依法行政」就棄之不理,難道合理?

來抗爭的移工怕被雇主或仲介秋後算帳,大部份選擇戴口罩或面具遮掩面容,從中就能看出勞資極度不對等的情況。(彭政添拍攝)

 

勞動部成為仲介及雇主控管移工的幫兇

當天,也有幾位受害移工出面陳情,其中有一名漁工因為雇主積欠薪資,仲介要將他強迫遣返,後來經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協助調解後,各方達成共識,雇主願意返還積欠薪資,也願意讓移工轉換工作,但勞動部寄來一紙公文,說該名漁工為「逃跑外勞」,不得轉換工作,依規定必須遣返。

儘管原雇主與新北勞工局皆發文要求撤銷逃跑,但勞動部堅持不予撤銷,除非該名勞工提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逃跑,並宣稱況且該名勞工未符合「返回原雇主處工作」之規定,所以無法撤銷。個案明明就是雇主違法在先,但在通報逃跑後,雇主不需要負起任何責任,勞動部卻反過來要求沒有逃跑事實的漁工提出「我沒有逃跑」的證明。

經過數次陳情抗議後,勞動部終於在今年4月6日擬定解決方案:「雇主不同意繼續聘僱或外國人不願返回雇主處,且外國人舉證其於受聘僱期間雇主有具體違法事證時,並經地方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則外國人所提事由已可阻卻其行政責任,應廢止前開外國人廢止聘僱許可處分及註銷行蹤不明之註記,並同意外國人得轉換雇主,以維護其工作權益。

然而在要求撤銷漁工的逃跑註記時,勞動部始終以「函釋尚未完成」為由駁回,使這名移工背負著逃跑外勞的惡名。因此這次記者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嚴正要求勞動部立即修改惡法,立即解決個案!

雖然當天勞動部派人出面接受陳情,但僅表示會盡快處理,並未提出進程,給人一種虛應故事之感。最後,這場抗爭在眾人高喊著「一紙函釋,一拖再拖。受害移工,被迫逃跑。」之下落幕了。

當天出面接受陳情的勞動部官員(左),右方持陳情書的為該名被冤枉逃跑的外籍漁工。(彭政添拍攝)

勞動部官員雖然收下陳情書,但現場無法做出任何具體承諾或保證。(彭政添拍攝)

 

不得不逃跑的背後原因

來到這場移工抗爭運動,讓我又回憶起南洋台灣姊妹會唱的《爭》這首歌,以及那時南洋姊妹所分享的抗爭心路歷程,而我就站在這個抗爭現場。

移工的處境往往為情勢所逼,從過去到現在,逃跑移工的事件層出不窮,也讓移工在社會上背負這個汙名,但在逃跑的背後,我們看見了什麼?為何甘冒如此大的風險,選擇逃跑?是體制的不公、是仲介的剝削、抑或雇主的壓迫,種種原因造成了逃跑移工,卻無人細究。執法者不論為何逃跑,只看見逃跑的事實,不斷的在捉拿逃跑移工,卻忽略了問題的根源,成了「依法行政」最大的諷刺。

在《做工的人》這本書中,一幕警察到工地抓逃跑外勞的場景,作者林立青寫道「我沒有必要成為體制內的幫兇。」、「我永遠不會配合警察辦案抓外勞。我缺乏這種美德,也不屑擁有。」

南洋台灣姊妹會成員集體演唱《爭》這首歌,象徵現今新移民的所有權益,都是靠一次又一次上街頭爭取來的。(彭政添拍攝)

 

移工的處境需要被看見

他們站出來讓別人看見了,那我們呢?我認為我們可以做的就是:幫助他們被看見。他們面對著不熟悉的環境、法律及語言,有時候權益受損了也求助無門,更多時候是無可奈何,如果我們可以幫助他們的被看見,他們的處境就有機會被改善,哪怕只是讓他們知道他們被支持著,如果你也願意,請幫助他們被看見。

當天,有很多警察站在勞動部門口,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要對抗一個有權力的體制,他們需要提出多大的勇氣?

他們的勇敢令我敬佩。我相信他們可以創造改變,因為他們先改變了自己,從過去的默默承受,到現在願意站出來爭取權益,他們讓自己被看見了,雖然我們不知道改變何時會發生,但堅持就會看見希望,若不是他們挺身而出,那過去移工的「三年出國條款」可能還存在,那就是抗爭的成果,他們會繼續抗爭,直到法律還給他們公正的時候。

7月28日當天所有到現場抗爭的移工大合照,他們既然勇敢的站出來讓大家看見了,那我們能做什麼?(彭政添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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